《三字经》修改与文化“强拆”

《三字经》修改与文化“强拆”/李忠辉
    昨晚去电台做节目,参与“修改《三字经》”的教育评论,因为时间和节目方式,难以尽言我的观点,所以,干脆再写一篇文章,细数一些看法。
    一、谁有权修改《三字经》这样的经典
    修改后的《三字经》到底是算原版呢还是盗版?去掉“糟粕”后的经典是否还是经典?我们的教育管理部门,谁给你修改文化经典的权力?
    精华的标准是什么,是教育官员的价值判断么……糟粕又是什么,就是教育官员们不喜欢的东西么?自作主张地修改经典国学内容,美其名曰为孩子筛选读物,那怎么不去干预电影电视,甚至游戏的分级和审核呢?
    个人以为,“书中自有黄金屋”、“书中自有颜如玉”不是什么糟粕,只是一些人认为品味不够高的价值观而已,追求财富和美女不是错误。我们的教育官员自己积极追求的东西,却反对孩子们去追求,意欲何为?
    二、作秀,目的在于回避教育改革难题
    为什么一定要修改这些已经是选修的经典读本?你们把一些孩子们喜闻乐见的精华文章拿出课本还不够,还要折腾和操心,替代孩子们和父母们决定那些,他们本来可以自己决定的事情。这些做法的实质,就是不信任学习者的辨别能力,轻视孩子们的判断能力。
    将来,你们是否还要给孩子开推荐食谱,甚至居住小区和商家产品你们是否也会积极推荐……那些过分相信自己智商,低估公众智商的教育官员们,迷路了。
    素质教育,是更为紧迫的教育改革大事,利国利民的大事,教育官员们不努力不尽心,不去积极推动,却积极参与修改经典“去糟粕,留精华”,这事实上就是作秀,回避教育改革的“礁石”,转移公众注意力。
    而且,与时俱进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。主张修改的,未必是代表文化进步和创新;主张原版不修改的,未必就是守旧和拒绝进步。
    三、国学经典内容,恰恰可以弥补当前的教育缺陷
    我们的社会教育、学校教育、家庭教育,都很缺少人性教育与养成教育的内容。国学经典,不仅仅一个《三字经》,或者《弟子规》,还有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、《论语》、《道德经》……这些经典,恰恰是弥补孩子成长过程中人格培养所缺少的精神食粮。
    目前的教育体系,对于爱国爱集体、牺牲个性和个人的方式被过度强调,爱家庭爱亲人爱自己的教育,被忽视、轻视,甚至被批评。这扭曲人性的教育方式,已经造成了批量的还没有成人的“成材”者,这社会的系列问题,无不与此密切相关。
    孩子可以自己去学习、思考、判断和选择,这去伪存真、获得正确答案的过程本身,就是探索学习,孩子最需要的成长方式——这才是真正的学习。让孩子们敞开心扉,没有思考和比较地接纳经过筛选的“精品”,其实就是一种愚民的教育思维。孩子们的成长,不需要固定模式,不需要标准答案——知情权和选择权,是孩子们学习成长的基本权利。

    在权力缺少监督的时候,权力容易被过分使用和滥用。那些权力对思想与文化的横加干涉,说轻一点就是对教育改革深化过程中的避重就轻,说重一点,就是剥夺孩子的知情权和选择权,间接地剥夺孩子的学习权,这种粗暴的做法,其实就是一种赤裸裸的文化“强拆”。
    那些远离了教育规律的教育官员,不是教育人,却做教育事,这无论如何都是教育史的笑话,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悲哀。所以说,有问题的不是国学经典,而是我们的教育者思维。
    因此,我们的教育工作者,都要慎思,慎行,只有对孩子的一生负责,才是对社会和民族的未来负责。

    【强拆】行政强拆的简称,来自房地产行业,是指现行条例下,由开发商或拆迁公司等主体执拆迁许可证进行的强制拆迁。这一做法引起广泛的争议,新法令拟废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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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老被立法,是国民教育的悲剧

尊老被立法,是国民教育的悲剧/李忠辉
    网络传闻:新修订的老年法“草案”出炉,强调给予老人更多精神关怀,把子女“常回家看看”列入法律规定。
    中国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,高龄化、“空巢化”趋势明显,子女由于工作、学习、结婚等原因离家后,独守“空巢”的中老年夫妇无人照料,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。
    作为关注家庭关系与成长的研究者,老李认为,本次立法把子女“常回家看看”列入法律规定,应该是中国教育模式的一个不容回避的悲剧。理由如下:
    一、西方文化的入侵,导致社会主流文化的“堕落”
    中国是一个具有传统美德的国家,敬老爱幼的美德一直代代相传。很多人老无所养,很大的原因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,西方价值观的传播对传统文化造成了一些颠覆性的伤害。
    媒体经常披露一些不孝子女拒绝赡养老人的新闻,这不是偶然发生的事情,是社会主流的价值观的扭曲裂变而导致,我们的社会评价一个人的成功,财富的权重过高。社会对不孝子女缺少谴责声讨的舆论环境。爱国爱集体的教育被过分强调,爱家爱父母的教育被轻视。这些过失,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、媒体工作者、教育工作者,以至于每一个知识分子事实上的无作为,都是难以推脱责任的。
    二、“常回家看看”是文化教育范畴,不是法律可以约束的
    赡养老人在法律上已经有明文规定: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,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。 
    一些属于道德范畴的话题,用法律的刚性措施来约束,一方面是道德教育的苍白无力,另一方面,也是对道德教育的错误干涉。
    这些法律的规定,其实是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,完全推给子女来承担责任。一个文明进步的公民社会,老人不应该仅仅是依靠子女来赡养的,社会应该安排好养老保障的制度,对每一个贡献社会的人给予合理的养老待遇。子女的就业与社会保障得以充分支持,他们才有能力和精力“常回家看看”。
    三、新时期家庭的发展,再次面临老龄化社会考验
    因为独生子女政策而产生的家庭成员倒金字塔结构:一对年轻的夫妇,理论上需要直接赡养4+8个老人,此外,还不得不抚养一个自己的孩子,投入花费巨大。
    如今的啃老族现象,丁克家庭,拒绝赡养老人的现象,都不是偶然发生的,这背后有广泛的社会保障制度缺陷、文化教育的缺陷、社会就业压力等因素的影响,需要我们深入思考。
    一些在位的既得利益者,鼓噪推迟退休年龄政策,这基本是无视年轻一代的发展前途,于社会于家庭的健康发展都是致命的伤害和利益掠夺。
    总之,“常回家看看”这事情不是法律该管的,这立法忽视了社会保障对老人及其子女的共同保障,百姓们的安居乐业,需要我们社会的当家人,更合理的统筹与安排:让每一个公民可以拥有更合理的就业环境,让年轻人有更多的机会与位置,让他们拥有最优质的资源,我们才能够把社会和家庭的责任都托付给他们。
    虽然老李反对敬老立法,但还是鼓励和倡议大家“常回家看看”!心存感恩的人会拥有更美好的未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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