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不能打孩子,我的观点/李忠辉 2007-02-01

最近读了一篇文章,有一些共鸣,深感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。
如果你是听过我的讲座的家长,或者是上过父母学堂的家长,应该记得,我曾经申明我这样的观点:教育孩子不排除任何手段,只要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,当然包括“打”;但是,多少的家长错误地使用了这一方法?因为深谙教育规律的“打”与黔驴技穷的“打”,有着本质的区别。
我的主张是:
1、打的部位:脸部不能打(有伤孩子尊严);屁股不能打(尤其是幼儿,有危险);能打的只有掌心。
2、打的理由:涉及大是非的标准与规范,可以;涉及孩子一般的能力增长领域,不能打。
3、打的前提:家长情绪化的时候,不能打;没有了解真实情况下,不能打;孩子已经有了独立的思想与意识(比如青春期及以后),不能打。
4、检测打得正确与否的标准:孩子因此真正认错,改错,不觉得“尊严受损”和“委屈”。
5、慎重提醒:如果有更好的办法,决不“打”孩子;寻找更好的方法替代简单的“打”。

对于如何寻找更好的方法,我的建议是:
1、提高犯错误的代价:剥夺孩子需要的,或者渴望的(当然不包括人格的尊重);
2、表明自己的感受;尤其对幼儿,家长的感受与情绪可以有效引导孩子的行为;
3、后果体验:让结果告诉孩子,感受说服孩子;
4、冷处理:家长和孩子都需要思考和衡量的时间;
5,更好的沟通:超越一般性讲大道理的局限,真诚有效的沟通更有价值;
6,系统的学习:父母学堂的课程也许能够给予你意想不到的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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